中央研究院102年志願服務人員召募報名簡章
一、 資格條件:
(一) 能完成24小時訓練課程且能依照服務單位規定之服務時間,且可依院方需求機動服務者。
(二) 服務期間至少可連續6個月者。
二、 服務內容:
請參閱第七點服務項目。
三、 服務時間:依各志工運用單位要求及服務人員意願安排時間。
四、 報名方式:E-mail 或傳真報名,請於中央研究院首頁「學術行政」à「102年志願服務人員召募」下載報名表,並E-mail至 goodwill@gate.sinica.edu.tw 或傳真 2788-8459報名。
五、 訓練課程:基礎訓練及特殊訓練各12小時。
六、 權利及義務:
(一)權利:
1. 參加志願服務相關教育訓練。
2. 參加本院舉辦之訓練、演講或參觀等活動。
3. 服務期間享有意外事故保險,並得視經費狀況酌予補助交通費及誤餐費。
4. 持有本院「志願服務證」(不含眷屬)之正式志工,在使用本院活動中心或體育館各項設施時,比照院區內工作之人員規定辦理。
5. 參與本院服務,表現良好績效優異之志工,可因升學、進修、就業、服相關替代兵役等,申請「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」。
(二)義務:
1. 遵守「志工倫理守則」及本院服務規範或相關規定。
2. 出席本院志願服務有關會報或活動。
3. 參與志工運用單位所提供之教育訓練。
4. 值勤時,應尊重受服務者之權利,並對因值勤服務而取得或獲知之訊息,有保守秘密之責。
5. 妥善保管及使用志工運用單位所提供之各項資源及證件。
6. 婉拒收取報酬。
*報名表格可至本院網站「學術行政」 (www.sinica.edu.tw) 下載或洽本院人事室(Tel:2789-9700)。
報名截止日6/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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